加强数据要素流通属性,日益成为促进数据领域发展的重要方面。

  日前,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国家数据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下称《三年行动计划》)意见的公告。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强调要加强数据要素流通属性,并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

  交易流通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途径,渠道畅通了才能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真正发挥数据的要素价值。这也是从顶层设计到包括交易所建设方面一直被强调的重要所在。

  从顶层设计上说,去年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提出了要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的总体要求;再从交易所建设方面上说,2021年11月,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成立,今年4月,上海数据交易所国际板正式启动建设。

  数据要素流通是一个新鲜事物,更是一个不断发展日异月新的事物。要想促进数据要素有效高效流通,有三点值得重视。

  首先是数据要素的权属明确,权益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只有权属明确的数据要素才能顺利进入要素市场。在上述《意见》的“工作原则”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等基本规律。数据产权是列在第一位的。

  有专业人士认为,如何进行数据确权,如何加工数据让其产生价值,将是未来多年各方需要关注的问题,也涉及到这一领域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

  其次是在数据要素流通领域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本月初,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会同国家数据局筹备三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对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这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方向,就数据要素定价方面进行探索性规范。有专家预计,从短期看,数据市场交易将催生3000亿~5000亿元规模;中长期看,数据资产相关市场潜在规模将在60万亿元以上。既需要有市场调节,也需要政府调节和监管。

  再次是要尽快建立规范的数据要素交易平台,满足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和交易需要。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在三年内,要培育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上述《意见》强调,要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优化数据交易场所的规划布局,严控交易场所数量。要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作为数据交易的先行者,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在进行积极探索。

  总之,数据交易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更是打通数据要素到数字经济的关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这都离不开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交易等方面的制度建设。